洗面奶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95.2%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化妆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洗面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安徽等6个省、直辖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种产品,合格4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2%。 抽查结果表明: 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 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个别产品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了细菌总数应不得大于1000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应不得大于100CFU/g。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细菌总数高达80000 CFU /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高达47000CFU/g,细菌总数是标准规定限值的80倍,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是标准规定限值的470倍。 二是标签标识不规范。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标签标识不符合GB 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要求。主要是包装上使用已作废的标准号、“净含量”未用中文标注等。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洗面奶产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