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煮香肠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80.6%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熏煮香肠是20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在我国大量生产的一种香肠类制品,由于采用腌制、乳化、蒸煮等加工工艺,具有肉质细腻,鲜嫩爽口,携带方便等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规范行业的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内蒙古、山西、陕西、四川、青海、甘肃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熏煮香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6%。 从抽查结果看,本次抽查检验的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卫生指标全部合格。大型企业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市场占有率较高。部分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仍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苯甲酸超标。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苯甲酸的使用范围不包括肉制品,因此,在肉制品加工中不得使用苯甲酸。本次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苯甲酸超标,残留量达到39mg/kg。 二是蛋白质含量低。蛋白质是反映肉制品中瘦肉含量的指标,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蛋白质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 三是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添加了食品添加剂而没有标注;产品的配料表、保质期、生产日期等标注不全。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督促企业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改善生产条件,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加强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尽快提高产品质量。